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
不得超过 10 年。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将达到规定的最长连续聘任年限,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
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 年 12 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5)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90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09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99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9.12 亿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4 家,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
计收费 2.30 亿元,房地产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
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及 2025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及人员 37 名,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子涵,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郭海龙,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向芳芸,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陈子涵、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海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向
芳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及投入的工作量,同时参照会计师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10 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众环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顺
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
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
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
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鉴于连
续聘用中审众环已满 10 年,已达到规定的最长连续聘任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
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
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