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
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
二、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
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运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公司董事
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5 名,其中独立董事由 3 名
调整为 2 名,非独立董事由 4 名调整为 3 名,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 年 8 月)》
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具体登记事宜,并
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
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
修改。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