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牌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对严牌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 号)同
意注册,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678,889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67,888,9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0,669,659.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4]937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高性能过滤材料智能化产业项目 47,322.08 34,788.89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9,322.08 46,788.89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实施。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
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
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
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
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
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
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使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监事会意见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有效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邹莎 郭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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