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5 0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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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5-02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接
到持股 5%以上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关于计划减持成
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永辉超市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上限
将作相应调整。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本的9.99%。具体明细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永辉超市     协议转让取得;135,829,500股    135,829,500      9.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月内。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辉超市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永辉超市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永辉超市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永辉超市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
定性。
  (二)永辉超市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其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永辉超市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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