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0 页
天健审〔2025〕15971 号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智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丰立智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丰立智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丰立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丰立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 1 页 共 10 页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丰立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丰立智能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第 2 页 共 10 页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33 元,共计募
集资金 67,213.3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340.25 万元(承销保荐费总额为 5,528.93
万元,其中本公司已预付 188.6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1,873.0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 用 2,694.27 万 元 及 预 付 的 承 销 保 荐 费 188.68 万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2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6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院桥支行
第 3 页 共 10 页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6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黄岩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黄岩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3 年 5 月
司台州分行[注 2] 17 日注销
合 计 61,873.05 1,759.68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882.95 万元,系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 2]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项目延期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将“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和“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
造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和“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和“小型精密减速器
升级及改造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将“研发中心升
第 4 页 共 10 页
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及公司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15,990.1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差异说明
入总额(1) 金额(2) 投资金额的差
异(3)=(2)-(1)
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 设备尾款尚未
密机械件扩产项目 支付
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
募集资金利息
投入募投项目
升级及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利息
投入募投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补充流
动资金
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 募集资金利息
齿轮制造项目 投入募投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第 5 页 共 10 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建设,系为了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持续提高公司长期竞争力,该项目本身不
会直接产生效益。
金中的 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
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实际使用 6,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理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理财已赎回。
第 6 页 共 10 页
目) 目)
研发中心升 研发中心升 2025 年 12 月
级项目 级项目 31 日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2023 年 3 月
金 金 21 日
超募资金投 超募资金投
资金 资金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
轮制造项目 轮制造项目
合 计 58,990.10 58,990.10 58,158.96 58,990.10 58,990.10 58,158.96 -831.14
第 9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