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星创业
股票代码:300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剑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处置)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
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星创业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华星创业、上市公司 指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剑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李剑先生因司法处置减少其持有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李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身份证号码 1101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华星创业股份外,其未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处置,减少其持有的部分华星创业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6,186,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7.1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1,520,2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3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处置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4,666,130 股。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7.11%减少至 0.3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例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李剑 1,520,270 0.30% 1,520,270 100.00% 0.3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关系分割给钱晓茜女士,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剑
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市公司: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 500 号
联系电话:0571-87208518
传真:0571-87208517
联系人:张艳
(本页无正文,为李剑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剑
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街道聚才路 500 号
股票简称 华星创业 股票代码 30002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
李剑
人名称 务人住所 区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6,186,4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7.11%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发生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34,666,130 股
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6.81%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520,270 股
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0.30%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司法处置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
来 12 个月内继 未明确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华星创业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
续增持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
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本页无正文,为李剑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剑
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