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
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幼美、熊明华、陈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