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5 0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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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海洗霸”)与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研稀土”)合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
部门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子公司”
                   )
  ? 投资金额: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
公司以货币和非货币资产出资,认缴出资额为 16,5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82.5%,有研稀土以货币出资,认缴出资额为 3,5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17.5%。
  ? 相关风险提示:新设子公司具体设立事项尚需提交工商、税
务等政府部门登记/核准;新设子公司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面临
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竞争风险、政策风险
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年来,公司进一步完善事业发展战略,在着力做好水处理特
种化学品主营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锂离子固态电池先进材料业务。
基于事业发展战略需要,加快推动锂离子固态电池先进材料业务发
展,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形式竞得有研稀土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为
推动硫化锂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有研稀土签署《合资公司出资协
议》(以下简称“《出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公司
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根据《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规定,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工商、税务等
政府部门登记/核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参与出资的其他主体基本情况
色金属的销售;与稀土相关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肥料的研究、
开发、生产;化学试剂和助剂、专项化学用品、信息化学品、环境
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
外)
 ;稀土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3,303.0241             100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89,063,242.16            2,084,839,094.01
负债总额           1,365,776,820.32            1,107,809,140.86
净资产              923,286,421.84                 977,029,953.15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8,023,934.87            2,452,281,028.62
净利润              -54,036,524.96                -291,251,973.68
     三、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址为准)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暂定,
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上海洗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有研稀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          100           -
     有研稀土以货币出资,认缴出资额为 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占注册资本的 82.5%,其中非货币资产为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
受让的硫化锂业务相关的技术、设备等资产,上述非货币资产对应
的出资额以公司后续聘请评估机构对该等非货币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并出具评估报告且经有研稀土认可并经中国有研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的评估结果为准。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
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二)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
的资产权益,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选举产生,其中一名董事由有研稀土推荐,两名董事由股东上海洗
霸推荐;法定代表人由上海洗霸推荐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由上海洗霸推荐的董事担任。
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四、《出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核准的地址为准)
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货币出资,认缴出资人民币 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5%;在新
设子公司成立后,根据乙方实缴出资额,甲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向
新设子公司同步缴付出资。乙方以货币和非货币资产出资,认缴出
资额为 16,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2.5%。其中,非货币资产为乙
方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受让的硫化锂业务相关的技术、设备等资产,
乙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聘请评估机构对该等非货币资产进行资产评
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该等非货币资产对应的出资额以经甲方认可并
经中国有研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乙方以货币方式缴
付的出资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出:乙方货币出资金额=16,500
万元-乙方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评估值。在新设子公司成立后
货币资产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时同步将货币出资存入新设子公司在银
行开立的账户。
  (1)甲乙双方按各自持有的实缴出资额占新设子公司实缴资本
额的比例(以下简称“实缴出资比例”
                )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新设子公司新增资
本时,甲乙双方可以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本协议各方可依法转让其在新设子公司的出资,但基于新
设子公司对甲方技术支持的依赖,新设子公司成立后 36 个月内,未
经协议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转让出资;
  (4)甲乙双方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
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害新设子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
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
的出资额;
  (2)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承担责任;甲乙双
方在新设子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发给甲乙双方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
作为新设子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新设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保守新设子公司的商业秘密;
  (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新设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
利用新设子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新设子公司债权
人的利益;新设子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新设子公司或者其他股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应向
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付未付出资
额的 5%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缴纳
并不免除其出资义务。
  (2)甲乙双方在新设子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新设
子公司利益的,应向新设子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业务,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另行单独或与其
他主体合作从事与新设子公司硫化锂同类或类似的业务;否则,如
因此导致新设子公司遭受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每年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 30%,具体金额由届
时年度股东会审议决定。在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作出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新设子公司应向股东完成当期利润分配。如新设
子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连续三年不分红或其他按照国资监管要
求应当退出的情形时,甲方有权通过股权转让、减资等方式从新设
子公司退出,乙方配合办理各项手续;如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
转让价格为经双方共同认可,且不低于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
值的合理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新设子公司股权,并在国资监管规定的
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于甲类厂房及 16 亩土地)对新设子公司进行增资(不影响乙方的控
制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同意按照不低于经国资主管部门
备案的评估值的合理价格进行增资。
选举。其中,一名董事由甲方推荐,两名董事由乙方推荐。新设子
公司股东会应同意选举前述人员担任新设子公司董事。董事的任期
每届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新设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由乙方推荐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的董
事担任。
生;新设子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推荐,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名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其他管理层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
过半数选举产生。
  (1)发生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
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 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不可抗力
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解
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
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1)新设子公司发生严重亏损(亏损额达到实收资本的 100%,
或双方一致认为亏损严重时)导致无力继续经营;
 (2)合营一方不履行新设子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新设子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致使新设子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对新设子公司或合营一
方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违约方因其违
约行为给新设子公司或另一方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向
新设子公司和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事业发展战略需要,
强化公司在新能源细分领域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锂离子固态
电池先进材料领域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
场风险、技术风险、竞争风险、政策风险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
一步健全和完善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企业
经营状况,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积极防范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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