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H 股发行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批准,峰岹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 18,744,400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
之前) 境外上市股份(H 股)已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
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 H 股股票简称为“FORTIOR”,股
份代号为“13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境外上市股份(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同意由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
承销商)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按发售价每股 120.5 港元发
行 2,811,600 股 H 股股份。前述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发行上市的 H 股由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 2025 年 8 月 3 日(星期日)
(即递
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 30 日)结束。稳定价格经办人中国国际金融
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
如下:
数行使后但于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发售股份总数的约 15%;
日(星期四)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按每股 H 股 120.5 港元(即全球发售项
下每股 H 股的最终发售价,不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
股,用于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在稳定价格期,稳定价格操作人并无在市场上买卖任何 H 股以稳定价格。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