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03727)
二零二五年八月
目 录
议案一: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
议案一: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完成
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其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
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
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已由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并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废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有关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
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修订情况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
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并对部分公司治
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上述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