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4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万达电影”)持股 5%以上股东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3325% , 莘 县 融 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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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如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莘县融智在 2023 年 7 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将以其持有的全
部万达电影股份用于 2019 年万达电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承
担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承诺在业绩补偿完成之前自愿锁定全部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莘县融智作出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莘县融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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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因减持股份或者被动稀
释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仍应当遵守该指引关于大股东减
持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