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09,969,7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数量及授予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六)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实施完成,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969,7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9,969,792 股,分红
后总股本增至 163,854,990 股。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2.00 万股×(1+0.49)
=122.1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65.60 万股×(1+0.49)=97.744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16.40 万股×(1+0.49)=24.436 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0.91/(1+0.49)=20.74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
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本次预留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确定的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本
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