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5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
康”)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慈铭健康”)合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株洲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美
年”)分别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年”)
提供最高债权余额人民币 1,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慈铭奥亚医院(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铭奥亚”)、抚州美年大健康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美年”)、上海美锦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
锦”)、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铭南京”)分别提供融
资本金人民币 797.38 万元、436.09 万元、557.34 万元、489.84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
内,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被担保方之间
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本次公司从上海美年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美年门
诊部有限公司未使用的共同担保额度中分别调剂不超过人民币 489.84 万元、人民
币 815 万元至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其他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
公 司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 币
债率 70%以上的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 5,815 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美年大健康、上海美年健康科技发展
有 限 公司 、上 海美 年门 诊 部有 限公 司提 供的 共 同担 保额 度由 不超 过 人民 币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胥志强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 1998 号 6#C 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
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企业管理咨询,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体育健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抚州美年 100%股权,抚州美年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抚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087,816.83 56,512,624.82
负债总额 43,824,967.14 40,051,783.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1,285,609.83 27,199,075.88
净资产 17,262,849.69 16,460,840.91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51,510.11 35,176,404.39
利润总额 1,078,285.52 6,302,255.88
净利润 802,008.78 3,143,813.83
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张成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91 号院 1 号楼-1 至 5 层 101 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89.16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
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和间接持有慈铭健康 100%股权,慈铭健康为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
慈铭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13,292,551.53 3,233,740,558.28
负债总额 2,659,667,396.11 2,919,687,236.6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3,958,055.00 261,812,569.85
流动负债总额 2,107,025,320.43 2,287,892,869.26
净资产 253,625,155.42 314,053,321.61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7,038,671.37 2,142,306,606.75
利润总额 -75,229,668.84 45,095,718.97
净利润 -61,202,936.96 10,005,586.92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尚世英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818 号 601、601a、602、603、604、605、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上海美锦 100%股权,上海美锦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上海美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033,201.02 72,975,297.96
负债总额 94,160,433.38 85,768,841.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0,649,070.32 40,673,835.69
净资产 -20,127,232.36 -12,793,543.65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73,849.71 36,530,081.73
利润总额 -7,328,616.32 -5,025,207.56
净利润 -7,333,688.71 -8,419,746.57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赵万强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东风路 248 号鸥波大厦 501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药品零售【分支机构经
营】;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辐射监测【分支机构经营】;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分支机构经
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分支机构经营】;诊所服务【分支机构经
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医用口罩零售【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长沙美年 100%股权,长沙美年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长沙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9,134,293.48 486,307,703.50
负债总额 547,091,393.42 546,762,527.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92,749,182.42 387,461,064.15
净资产 -67,957,099.94 -60,454,823.98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368,971.67 217,889,398.95
利润总额 -8,594,135.20 -28,711,060.23
净利润 -7,502,275.96 -33,047,751.67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胡淑梅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海西路 599、599-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慈铭奥亚 100%股权,慈铭奥亚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慈铭奥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32,333.68 50,508,336.71
负债总额 29,452,749.41 27,582,237.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9,932,486.26 5,294,181.58
净资产 21,679,584.27 22,926,099.23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28,354.85 2,634,233.15
利润总额 -1,246,515.06 -7,462,880.25
净利润 -1,246,514.96 -7,284,770.86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袁鸿杰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奥体中心南坡道下商业用房(部分)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
经营:医疗服务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慈铭南京 100%股权,慈铭南京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慈铭南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394,685.87 70,709,687.13
负债总额 61,724,703.57 62,245,900.3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1,071,347.12 50,222,902.02
净资产 6,669,982.30 8,463,786.83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99,566.78 35,146,852.59
利润总额 -2,380,327.72 -8,715,734.91
净利润 -1,793,804.53 -7,692,077.47
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 B203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1,083.8148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持有美年大健康 100%股权,美年大健康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美年大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155,919,425.02 16,501,783,017.13
负债总额 9,299,526,056.10 9,410,288,391.2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84,826,226.77 1,587,222,557.55
流动负债总额 7,289,793,367.17 7,444,993,257.86
净资产 6,856,393,368.92 7,091,494,625.92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5,466,711.43 8,676,436,307.43
利润总额 -235,919,534.55 532,493,152.42
净利润 -204,832,803.00 398,003,218.44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
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
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
本及费用等)。(2)“本金”指债务人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包括但不限
于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发生的垫
款、票据贴现项下所追索的汇票票款、信用证项下发生的垫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
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部分等。(3)对于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为实现债权
或担保债权所得的款项,保证人同意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实现债权和担保物
权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
债权人有权变更上述顺序且无需经保证人或其他主体同意,也无需通知保证人或
其他主体。
保证期间:(1)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
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
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履行期限届满日;3)“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
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为
分期清偿的,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包括合同要素条款第一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2)因汇率变化而
实际超出最高债权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如债权人与债
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款项支付币种、支付方式、付款账
号、用款计划、款项支付计划、支付日等),或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债权人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调整或变化
且适用于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准利率调整等)而使主债权内容产生变更的,未
加重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同意对于变更后的主合同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
需另行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保证期间:(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主
合同项下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均分别计算,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
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债务人: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美年大健康健康管
理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
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
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
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
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
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
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5)若
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
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
承租人:慈铭奥亚医院(大连)有限公司、抚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美锦门诊部有限公司、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出租人(甲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即甲方有权要求
承租人履行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
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首期租金、风险保证金、留购名义货价、损害赔偿金、资
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
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以及甲方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
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
风险代理费、保全费用、诉讼保全担保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因清收而发
生的其他费用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
人应付费用。(2)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
除,乙方还应就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承租人的全部债务向甲方承担赔
偿责任。(3)乙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当就主合同项下的承租人应当履行的包括但
不限于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均
不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主合同法律
关系的认定作为拒绝履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的
抗辩。
保证期间:(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
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
年时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融资本金分别为人民币柒佰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人民
币肆佰叁拾陆万零玖佰元整/人民币伍佰伍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人民币肆佰捌拾
玖万捌仟肆佰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58,495.4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5.31%,其中,公司为子公
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6,591.1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33.69%;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1,079.28 万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0.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康);
慈铭南京)。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