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公告编号:2025-05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董
事郭永生、崔博,独立董事丁晓殊、钱传海、王绍佳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董事
朱林、余良程、董郭静、肖敏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单一选聘的方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
供专业服务。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
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
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