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
西大街甲 127 号金隅大厦 B 座 16 层 1608 会议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
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同意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
和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 3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毅先生代行总
经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推选林
志忠先生、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决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林志忠先生简历
林志忠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总部、湖南省分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等。曾任中国信达福
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信达总部股权经营部总经理、战略客户一部
总经理,中国信达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志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林志
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所列情形。
张毅先生简历
张毅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
川金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信达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信达证券(香港)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2019
年加入信达证券,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张毅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
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