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芯能科技
股票代码:603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利忠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文娟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震豪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合计持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跨越40%
(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所致)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芯
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芯能科技、上市公
指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公司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正达经编 指 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乾潮投资 指 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以
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文娟
注册资本 1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732418306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编布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经营范围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期限 2001-10-17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张利忠、张文娟
通讯方式 sales@hnzd.com.cn
在正达经编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姓名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担任职务 留权
执行董事兼
张文娟 中国 女 中国 无
总经理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达经编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利忠
姓名 张利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利忠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文娟
姓名 张文娟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文娟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震豪
姓名 张震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震豪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丰收大道28号三楼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文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564435691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证券、期货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纺织面料、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经营期限 2010-11-12 至 2030-11-11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正达经编、张文娟、张震豪
通讯方式 0573-87988833
在乾潮投资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姓名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担任职务 留权
执行董事兼
张文娟 中国 女 中国 无
总经理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乾潮投资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同时,张利
忠现为公司董事长,张文娟为公司董事,张震豪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5日,
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芯能科技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
上述三人对芯能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均具
实质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海宁市
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200,560,000股,占
总股本的40.1115%。其中,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
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0%的股权,正
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
此次正达经编履行增持计划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
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及其一致
行动人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示意图
实际控制人
夫妻关系 母子关系
张利忠 张文娟 张震豪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
司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正达经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以12个月的实施期限内累计增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按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为10,000,128股)为前提,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此次权益变动为正达经编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导致。自增持计划披露后,正达
经编当前已累计增持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
不存在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此次权益变动为正达经编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后,正达经编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6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
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正达经编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400万股。加上此前增持的600万股,正达经编自增持计划披露后已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股本的2.0000%。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9.3115%变动至40.1115%,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除正达经编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增加 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
占总股 股份 占总股
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本比例 股份来源 (万 本比例 股份来源
(万股) (万股)
(%) 股) (%)
IPO前取得 IPO前取得
正达 无限售
经编 流通股
易取得600万 价交易取得
股 1,000万股
无限售 IPO前取得 IPO前取得
张利忠 4,928 9.8559 0 4,928 9.8559
流通股 4,928万股 4,928万股
IPO前取得 IPO前取得
无限售 2,520万股 2,520万股
张文娟 3,020 6.0399 0 3,020 6.0399
流通股 大宗交易取 大宗交易取
得500万股 得500万股
无限售 IPO前取得 IPO前取得
张震豪 2,856 5.7119 0 2,856 5.7119
流通股 2,856万股 2,856股
乾潮 无限售 IPO前取得 IPO前取得
投资 流通股 1,260万股 1,260万股
无限售
合计 19,656 39.3115 400 20,056 40.1115
流通股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处于转股期。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注2:权益变动前持股数以相关股东最近一次(2025年4月8日)披露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为基
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0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共200,560,000股,占总股本的40.111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除张利忠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仅正达经编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 价格区间 交易数量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股份种类
方式 (元/股) (万股)
- -
集中竞价 2025年5月31日 普通股
正达经编
交易 2025年6月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普通股
合计 - 7.86-8.98 1,00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忠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文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震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海宁市皮都路9号
联系电话:0573-873930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地 都路9号
股票简称 芯能科技 股票代码 60310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人一名称 人注册地 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
张利忠
人二名称 人通讯地址 都路9号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
张文娟
人三名称 人通讯地址 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
张震豪
人四名称 人通讯地址 都路9号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人五名称 人注册地 业园丰收大道28号三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人发生变化□ 动人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人。
东 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96,560,000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39.3115%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200,560,000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0.1115%
在上市公司中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增加股数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2025 年 4 月 8 日-2025 年 400 万股
集中竞价交易
及方式 8月1日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忠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文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震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