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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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5(02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陈显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
显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4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4%,计划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显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陈显龙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
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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