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7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被担保人名称
下简称“浙江爱旭”)
本次担保金额 1.40 亿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23.69 亿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特别风险提示 产 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
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浙江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4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的上限为 362.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1.40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
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38.81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
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总额度 362.00 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间接持股 96.63%
法定代表人 谢俊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8EYNM36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655 号
注册资本 569,189.3935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9.47 273.53
主要财务指标(亿元) 负债总额 217.67 198.58
资产净额 71.80 74.95
营业收入 30.57 82.05
净利润 -3.15 -21.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债务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
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
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
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子公司经
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的上限为 362.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加
上本次签署的担保金额在内,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38.81 亿元,仍在年
度授权总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
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1.40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
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 238.81 亿元(不同担
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1.90%。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 143.14
亿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