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1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元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为规范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8 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