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
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最终注册规模以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同意注册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发
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予以确定;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在发行前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资者;
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款项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在决议有效期
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则可在该等
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
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价格、
承销方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公司债券发
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
理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制定、
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
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上市流通有
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调整(如有)、赎回及回售(如有)等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注册发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申请注册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和注
册,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