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勇、周彦、周飞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通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杨勇、周彦、周飞均为公司股东。杨勇、周彦别为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
周飞为周彦的弟弟。2019年 12 月 25 日,上述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约定各方对于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周彦、周飞应遵照杨勇的表决意见
行使股东表决权,即周彦、周飞应无条件确保其表决意见与杨勇保持一致,并约
定该《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合格
上市届满三年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勇、周彦、周飞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26,000,000
股、91,800,000股和 13,500,000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1.47% 、22.93%
、3.3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31,30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7.77%。
在《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
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鉴于2019年 12 月 25 日签
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将于2025年8月4日届满失效,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需
要和股东共同利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
,经充分沟通协商,杨勇与周彦、周飞于近日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对于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周彦、周
飞应遵照杨勇的表决意见行使股东表决权,即周彦、周飞应无条件确保其表决意
见与杨勇保持一致,一致行动期限为2025年8月5日起至2027年8月4日止。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控股股东仍为杨勇,实际控制人仍为杨勇、周彦、周飞。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
协议》,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
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