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1)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8 日 9:15—15:00。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5 年 8 月 2 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1)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
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 2 号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5 年 8 月 18 日下午 3:00。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海源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
注:
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