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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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 70%及以上回
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公告编号:2025-030),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度
份方案的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 6,176,92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4232%,最高成交价为 43.50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26.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7,882,706.9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从 27.84 元/股调整
为 45.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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