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有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铜陵洁雅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
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及其担任的职务等。
三、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结合本次公示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