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云动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041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2025〕2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规
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条第八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
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2 号)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号)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
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 号)
。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务等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
行仔细梳理、研判并积极进行内部整改,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
尚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在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
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将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险警示的情形,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6 条
规定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
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提
升公司财务核算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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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