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志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513,28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峰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32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525%)。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窗
口期不减持)。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525%。
注:减持期间如遇公司总股本调整、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及相对应的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二)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志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
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
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志峰先生出具的《拟减持汉王科技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