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芯科技”)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
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
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