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平股份、公司 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本激励计划 指
计划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指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平信息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股票期权 指
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尚
等待期 指
未成就的期间,自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
行权期 指
的股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
行权条件 指
必需满足的预先确定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业务办理指南》 指
《公司章程》 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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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
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理指南》等规定,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而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
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
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
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文件等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
化;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所涉各方能够
按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能够顺
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仅供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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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大会的议案》。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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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剩余期权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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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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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225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63.34 万份。
截至行权期届满,尚有 2.87 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87 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属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决策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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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现
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交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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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A6 座
电 话:021-65650210
联系人:拜璐璐
本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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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