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8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31 日(星期
四)上午 9:15 至 2025 年 07 月 3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31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12 人,代表股份 249,859,34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8%。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10,859,96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6 人 ,代表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凌燕、刘恋恋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 份 数 量 占 有 效 表 股份数量 占 有 效 表 股份数量 占 有 效 表 结果
(股) 决权比例 (股) 决权比例 (股) 决权比例
注:关联股东付景林先生回避表决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份数量 议 中 小 股 股份数量 议 中 小 股 股份数量 议 中 小 股 结果
(股) 东 所 持 股 (股) 东 所 持 股 (股) 东所持股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