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宇邦新材
股票代码:30126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天运广场 1 幢 1 号楼 3 层 32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天运广场 1 幢 1 号楼 3 层 32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肖锋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林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宇邦新材
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有限公司、肖锋、林敏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8%,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60.52%降至 58.25%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330831886D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天运广场 1 幢 1 号楼 3
主要经营场所
层 32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肖锋、林敏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咨询
成立日期 2015-02-06
营业期限 2035-02-0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 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32390547XC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天运广场 1 幢 1 号楼 3
注册地址
层 320 室
法定代表人 肖锋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 2014-12-25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 肖锋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1051968122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
通讯方式 0512-6768017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姓名 林敏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1051971042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
通讯方式 0512-6768017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肖锋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无
林敏 执行事务合伙人 女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无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肖锋 执行董事 男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宇邦新材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信源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肖锋、林敏为一致行动人,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锋、林敏
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
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
持其所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 60.52%降至 58.25%,其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2,5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28%,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宇邦新材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合计持有 2,500,000 2.28 0 0.00
苏州宇智伴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
管理合伙企业 2,500,000 2.28 0 0.00
股份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 56,500,000 51.42 56,500,000 51.42
苏州聚信源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
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 4,125,000 3.75 4,125,000 3.7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肖锋 1,031,250 0.94 1,031,250 0.9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93,750 2.82 3,093,750 2.82
合计持有 3,375,000 3.07 3,375,000 3.07
其中:无限售条件
林敏 843,750 0.77 843,750 0.7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1,250 2.30 2,531,250 2.30
合计持有 66,500,000 60.52 64,000,000 58.25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合计 60,875,000 55.40 58,375,000 53.1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25,000 5.12 5,625,000 5.12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宇邦新材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宇邦新材股份的
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
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公章):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公章):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肖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林敏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公章):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公章):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肖锋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林敏
附表:
基本情况
苏州宇邦新型材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市
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宇邦新材 股票代码 301266.SZ
苏州宇智伴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称 苏州聚信源企业 人注册地
管理有限公司、
肖锋、林敏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 有 无□
量变化 人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66,500,00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0.52%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64,000,00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58.25%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2025/7/30(询价转让)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
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公章):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
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公章):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
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肖锋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
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