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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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了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湖南泰嘉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的议案》与《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泽嘉”)
和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上述吸收合并完成后,
湖南泽嘉和泰嘉智能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湖南泽嘉和泰嘉智能的全部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
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公告》,以及 2025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上述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
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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