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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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分别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和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其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9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
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93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20,358,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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