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441 号),同意南亚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
新增股份 6,190,000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至此公司总股本由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
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对应限
售股数量共计 6,190,0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 2.60%。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2,457,950 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240,941,600 股变更为 238,483,65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
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
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通数量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合计 6,190,000 2.60% 6,19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6,190,000 18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南亚新材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其
在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南亚新材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
对南亚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