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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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39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刘松艳先生计划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数量 不少于50,000 股,且不超过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
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
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4710%。
个月内,刘松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价值的认同。
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
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本
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
投资。
  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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