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为 3.30 元/股(含)。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
(公告编号:2024-056)
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根据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签署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
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借款期限36个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本次权益分派对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影
响较小,因此不调整此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15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2%,最高成交
价为人民币 2.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4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49,965,966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
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73 元/股(含)调整为 3.30 元/股(含)。
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月 1 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30 元/股(含)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
量区间预计为 3,531 万股至 6,56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1%至 1.68%。
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仅为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系
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
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
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
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而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