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所有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
Advanced Assembly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AAMI”)的股权及其
控制权,置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Limited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本次交易完成后
AAMI 的公司治理进行补充约定。公司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有利
于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制了《深
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及其摘要。其内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披露了本次
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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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兵 卢北京 董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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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