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37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新华网盛石清能
(南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与上海盛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风汇信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盛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电
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泸州汇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
新华网盛石清能(南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
企业”或“基金”),并于 2025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新华网盛石清能(南通)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
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501 万元,创业投资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自
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新华网盛石清能(南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主要进展情况
基于合伙企业的投资发展规划,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同意将原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由上海盛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石资本”)
变更为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汇信”);同意
盛石资本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由 1 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长风汇信对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由 100 万元减少至 1 万元;同意将原特殊有限合伙人南通盛惠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自然人吴波。经各方协商一致,于 2025 年 7 月
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前合伙企业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合伙人 住所 (万元人民
注册号
币)
上海盛石资本 普通合伙人、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345 号 248 幢 206 室 91310000MA1FL61L1F
上海长风汇信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权投资基金 普通合伙人 345 号 248 幢 304、305 100
管理有限公司 室
南通盛惠企业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管理合伙企业 特殊有限合伙人 山镇街道山水路 1 号 20 300
(有限合伙) 幢
新华网创业投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限合伙人 1,500
资有限公司 16 号 47 幢三层 306 室 91110108MA00GW2M4X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
广州广电平云
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本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人 1,000
云广场 AB 塔自编之 A 塔 91440101MA59Q36H12
公司
泸州汇进股权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区临港大道二段一带一 600
(有限合伙) 路国家馆 609 号
合计 3,501
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合伙人 住所 (万元人民
注册号
币)
上海长风汇信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普通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权投资基金 345 号 248 幢 304、305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91310000MA1FL4HM6C
管理有限公司 室
上海盛石资本 普通合伙人、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345 号 248 幢 206 室 91310000MA1FL61L1F
湖北省石首市高陵镇谭 身份证号码:
吴波 特殊有限合伙人 300
家洲村 7 组 36 号 4210811985XXXXXXXX
新华网创业投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限合伙人 1,500
资有限公司 16 号 47 幢三层 306 室 91110108MA00GW2M4X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
广州广电平云
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本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人 1,000
云广场 AB 塔自编之 A 塔 91440101MA59Q36H12
公司
泸州汇进股权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合伙企业 特殊有限合伙人 区临港大道二段一带一 600
(有限合伙) 路国家馆 609 号
合计 3,501
三、变更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2.5%,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12.5%,上海普陀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与本公司及创业投资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
在其他利益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伙协议主要变更情况
各合伙人基于本次合伙企业的变化重新签署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中部分核
心条款发生变化,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收益分配顺序”为:
金收入,在扣除因该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已发生费用及
预计费用)后所得的余额为该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单个项目退出并取得可分
配现金的次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原则和顺序分配:
(1)第一轮分配: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在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
配,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中对应的实缴出资总额;
(2)第二轮分配:第一轮分配后,如仍有余额,则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在该
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到的金额达到其在该投资项
目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的年化 6%单利(含本数,
“门槛收益率”)的收益(“门槛
收益”)。对全体合伙人而言,其门槛收益应当从该合伙人根据《缴付出资通知》
缴付的每笔款项实际到达本合伙企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日(含)起算,
至该等出资按照上述第(1)项每次分配给该合伙人之日止;
(3)第三轮分配:第二轮分配之后仍有余额的,在全体合伙人内部按照在
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全体有限合伙人取得的本轮分配
金额还应当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 20%:80%再次进行分配;前述
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修订后的“收益分配顺序”为:
金收入,在扣除因该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已发生费用及
预计费用)后所得的余额为该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单个项目退出并取得可分
配现金的次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原则和顺序分配:
(1)第一轮分配: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在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
配,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中对应的实缴出资总额;
(2)第二轮分配:第一轮分配后,如仍有余额,则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在该
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到的金额达到其在该投资项
目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的年化 6%单利(含本数,
“门槛收益率”)的收益(“门槛
收益”)。对全体合伙人而言,其门槛收益应当从该合伙人根据《缴付出资通知》
缴付的每笔款项实际到达本合伙企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日(含)起算,
至该等出资按照上述第(1)项每次分配给该合伙人之日止;
(3)第三轮分配:第二轮分配之后仍有余额的,在全体合伙人内部按照在
该投资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全体有限合伙人取得的本轮分配
金额还应当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 20%:80%再次进行分配;前述
理有限公司按照 9:1 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合伙企业变更事项符合合伙企业投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合伙企业
及合伙人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等
未发生变化,本次重新签署《合伙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的基金后续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等相关程序,实施
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
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基金
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