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2025 年 7 月 19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23,105 股,占该公
告披露时总股本的 3.1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4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
案已实施完成。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4 月 9 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股份 3,580,450
股,占该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 4.3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66.0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39.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 198,581,276.32 元,
公司再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
票数量为 2,554,000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 3.1683%,相关股票均来源于
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88180”。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价格为
(含预留份额),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
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80 人(不含
预留参加人员)。
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人数为 71 人,实际认购股数为 2,554,000
股,认购资金总额为 7,128.214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首次授
予的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
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持股计
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5SZAA5B0221)。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持股计划首次受让的标的股票 2,554,000 股已
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豪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数量占本公告披露日总
股本的 3.1683%。
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
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持股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二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和 24 个月,每期解锁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和 50%。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三、本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
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已)回避表
决。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
安排。
(三)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
员会,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
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