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5-3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协议约定,冯建方先生将其持有的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转让给其弟冯现啁先生。转让完成后,冯建方先生不再持有新疆融能的股权,冯
现啁先生持有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
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新疆融能所持公司股
份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
为新疆融能。
其控制的新疆融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2.82%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冯建
方先生变更为冯现啁先生。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近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
融能”)发来的《关于股权结构变更的告知函》,得知冯建方先生与
冯现啁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
约定,冯建方先生目前持有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冯建方先生将其
持有的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冯现啁先生
(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转让完成后,冯建方先生不再持有
新疆融能的股权,冯现啁先生持有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2025 年 7
月 29 日,新疆融能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转让
方冯建方先生两名子女冯园茜女士、冯昱捷先生对本次权益变动事项
无异议,确认与冯现啁先生之间不存在代持或通过协议等方式约定的
其他利益安排。
冯建方与冯现啁为兄弟关系,冯建方先生自 2022 年 2 月担任公
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2025 年 7 月 29 日,冯建方先生
通过协议方式向冯现啁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能 100%
的股权及对应全部权益。本次权益变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截至
目前,新疆融能持有公司 22.82%股份,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
权益变动系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不涉及
新疆融能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
变更。本次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实际控制
人由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融能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冯建方先生简历如下:1973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
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8 年至今,冯建方先生先
后创办江苏中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大力神管桩有限公司、江苏
大力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大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徐州苏领
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大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国能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大力神新型建材科技
有限公司、江苏中能建材有限公司、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邳州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现任江苏大力神管桩有限公司董
事长、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能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自 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受让方冯现啁先生简历如下:1981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
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共邳州市第十三次
代表大会党代表。2008 年至今,先后担任江苏大力神管桩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江苏大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能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邳州中能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较
丰富的企业生产、销售、管理经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约定冯建方先生将其持有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冯现啁先生。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上述股权转让
的交割日为办理完毕工商登记之日。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能持有公司 22.82%股份。本次权
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新疆融能所持公
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冯建方先生变更为冯现啁先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变更前:
冯建方
持股 100.00%
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 22.8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后:
冯现啁
持股 100.00%
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 22.8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
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次
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