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
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
引》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