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
月30日9:15-15:0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泉口路20号)。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凯龙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湖北凯
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7.107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33,489,516股,占公
司全部股份的26.7322%。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
份1,872,7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375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
份4,043,838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8098%。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4,679,77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8%;反对64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5%;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3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240%;反对64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98%;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4,678,27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7%;反对24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359,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869%;反对24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84%;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4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4,674,07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6%;反对64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6%;弃权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35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830%;反对64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37%;弃权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3%。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4,484,57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16%;反对43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8%;弃权4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166,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969%;反对43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83%;弃权4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罗时华先生、邵兴祥先生、姚小林先生、王平
先生、胡焱先生、涂君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罗时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罗时华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选举邵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邵兴祥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3)选举姚小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姚小林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4)选举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王平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5)选举胡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胡焱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6)选举涂君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涂君山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文学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
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高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高文学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选举娄爱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娄爱东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选举王晓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王晓清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4)选举乔枫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3,58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83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乔枫革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丁雅阑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现行《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
有效,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