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50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0,53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5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
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2,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282,308.86 万股)的 0.071%,成交价为 4.65 元/股,成交
总金额 9,30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
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
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
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