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公司及成员企业(含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川仪调
节阀、全资子公司川仪分析仪,下同)拟与招商银行合作,在 10 亿元额度范
围内开展共享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成员企业可将其合法持有的并经招商银行认
可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等资产质押给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据此向公司及
成员企业提供授信。
?担保情况:川仪股份本次为川仪调节阀提供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票
据质押担保,在此之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为川仪分析仪提供不
超过 7,000 万元的票据质押担保,在此之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上述担保未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均不存在反担保。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75,893.72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7.60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或“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或“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
的票据质押授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票据质押授信额度为招商银行为川
仪股份及成员企业提供票据池业务给予的总体授信额度,其中全资子公司重庆
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简称“川仪调节阀”)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35,000 万元,
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简称“川仪分析仪”)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7,000
万元。公司及成员企业可将其合法持有的并经合作银行认可的承兑汇票、保证
金、存单等资产质押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据此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授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川仪分析仪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票据质
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成员企业与招商银行合作,在 10 亿元额
度范围内开展共享票据池业务,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提供金额不
超过 35,000 万元的票据质押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川仪分析仪提供金额不超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
类型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游军
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99032357679
成立时间 2000 年 5 月 31 日
注册地 重庆市北碚区龙凤一村
注册资本 60,423,382.10 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
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阀门和旋塞
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112.67 96,223.19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55,392.49 58,380.03
资产净额 35,720.18 37,843.16
营业收入 147,293.61 31,285.32
净利润 11,595.04 2,096.59
(二)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类型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甘露
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8666427967Y
成立时间 2007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 61 号
注册资本 71,937,580.17 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设计、制造、销售分析仪器、实验仪器、
自动化仪表及成套系统;仪器成套装置的技术咨询及服
经营范围
务: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
险品);机械产品加工。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808.27 38,064.27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13,909.15 12,743.90
资产净额 24,899.11 25,320.37
营业收入 47,720.19 9,570.47
净利润 3,146.10 396.69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成员企业与招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签署《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
《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招商银行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票据池业务授信。公司及成员企业将其合
法持有的并经招商银行认可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等资产质押给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据此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授信。
授信额度:10 亿元
授信期间: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
(二)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最高额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
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担保金额:根据票据池授信额度划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提供
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票据质押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川仪分析仪提供金额不
超过 7,000 万元的票据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向川仪调节阀、川仪分析仪提供的贷款及其
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川仪调节阀最高限额为 35,000 万元,川仪分析仪最高
限额为 7,000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
用、追讨债权及实现质权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助于加强公司及成员企业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
统筹和信息化管理,盘活沉淀票据,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充分发挥票据作用,
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五、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
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开具票据的到期办理解付,若账户余额不足,
将会产生违约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
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
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确保账户资金足以支付到期解付票据,保证票据池的
安全和流动性。
六、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根据公司及成员企
业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每笔担保的具体额度、担保物等。
(三)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75,893.72 万
元(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的 17.6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金额 69,000 万元,占公司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