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8132 债券简称:交建转债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北京时间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
年7月30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授权代表共3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3,089,8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645,581,382股的53.1443%。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274,304,290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权股份总数645,581,382股的10.654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332人,代表股份4,227,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45,581,382
股的0.654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
人员和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624,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1298%;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2,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8.9994%;反对 4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346%;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二)逐项表决《关于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06,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7972%;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3,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1538%;反对 2,734,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942%;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23,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7953%;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1,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5677%;反对 2,728,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405%;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08,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7967%;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2129%;反对 2,73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587%;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16,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7962%;弃权 4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4069%;反对 2,731,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185%;弃权 4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4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1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7963%;弃权 4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4022%;反对 2,731,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233%;弃权 4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郑馨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