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8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金融大厦 15 层德展健康会议室。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2 人,代表股份 1,002,744,40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0,415,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23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8 人,代表股份 662,329,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583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5 人,代表股份 13,827,84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4 人,代表股份 13,802,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582%。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公司股份 67,850,450 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8,606,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3%;
反对 3,69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9,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6.7310%;弃权 4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36%。
审议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即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
事会主席杨延超先生、监事刘萍女士、职工监事胡焜先生和景彤女士目前未持有
公司股份,前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并将继续遵
守有关离任监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杨延超先生、刘萍女士、胡焜先生和景彤女
士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1,604,48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3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4211%;弃权 3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6%。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1,574,98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3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8,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6380%;弃权 3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9%。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1,645,98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3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2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5440%;弃权 3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5%。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常娜娜、尹杰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