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或“公司”)2017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天玑科技拟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
监许可[2017]1147 号《关于核准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5,511,698 股,每股面值
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2,866,343.13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63,655.37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A1633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7 年 12 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南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2023 年,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就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重新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310066632018800060856 911.69
核查意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外滩支行 216150100100122919 2,309.6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空支行 97550078801900000122 117.45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 33,000.00
合计 36,338.7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累计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智慧通讯云项目——基于客服
合
合计 59,016.37 59,016.37 28,235.72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围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开展项目投资,以实
现资金的充分有效利用。但综合当前行业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因素,
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未有合适的投资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
司拟将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11,072.36 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使用。未来,公司将在立足主业、提升核心竞争
力的同时,积极探索战略调整与转型,谋求未来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新机遇、
新方向,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客观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做
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上述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后,可避免资金闲置造成浪费,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行业市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同意将暂未
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11,072.36 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5,558.10 万元,
共计 16,630.46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将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使用,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将暂未明确投向的
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核查意见
天玑科技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其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需求做出的决
策,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现有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玑科技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夏俊峰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