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高速
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山东路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的核准,公司于2023年3
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263,366.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XYZH/2023JNAA1B00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7 月 19 日,公司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 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含已置换自筹资金金
号 金投资金额
额)
会东县绕城公路、城南新区规划区道路工程项目、
老城区道路改造工程 PPP 项目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 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含已置换自筹资金金
号 金投资金额
额)
合计 483,600.00 375,209.5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的实际
需求情况,可提前归还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减少财务费用,提升资金周
转效率,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测算,预计可减
少利息支出约1,800万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进
一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
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公司拟在关联方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
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本次拟开立的募集资金补流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 临时补充流动 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资金 济南舜耕支行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关联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开立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
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关联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
项账户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威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舜耕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
流动资金并在关联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马东平 易达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