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0 0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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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钰
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 A 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
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
业的审计经验,其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
公允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 A 股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一
致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的《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
         《证券时报》
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 H 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 H 股上市后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同
意公司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 H 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的《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
         《证券时报》
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
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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