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 神力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0 00:26: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神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与辽宁
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康祺资产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祺
资产致远 1 号”)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以
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 47,900,000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00%)以人民币 14.553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
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
  ? 协议转让终止的情况: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陈忠渭先生的通知,
因受让方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交易价款,经与受让双方协商
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号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
其持有公司 47,9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00%)以人民
币 14.553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
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697,088,700 元。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
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
   二、协议转让的终止
   自上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后,交易双方持续推进本次交
易的各项工作,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
意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要求,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应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10 个
自然日内,向陈忠渭先生支付第二期及第三期交易价款合计 44,51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忠渭先生尚未收到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
致远 1 号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的上述交易价款。经与受让双方协商
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上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股份转让方):陈忠渭
   乙方一(股份受让方):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10604MAD996PM3B
   乙方二(股份受让方):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
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3044768250
   上述“乙方一”及“乙方二”合称“乙方”
  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
守:
  (一)因受让方自身原因,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于本终止协议签
署之日起终止,各方因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协议全部终止,不再履行。
  (二)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终止协议签署之后,各方基于本次交易事项
以及本次交易所签署协议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结清,除本终止协议第三、
四条提及的事项外,各方再无其他任何未决事项,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
纷,各方之间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各方应积极配合神力股份完成本次交易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四)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第一期价款。现经双
方协商一致,同意将该笔定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乙方对此表示无异议,并
且认可甲方的决定。
  (五)本终止协议为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最终安排,并取代各方之间此前关于
本次交易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具备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六)本终止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仍为陈忠渭先生。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
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对本次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神力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