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年7月28日召开,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一种
表决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技办公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的股东,需对议案1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
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
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
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司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王优
电 话: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邮箱地址:lfshdmb@jslanf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蓝丰生化证券部
邮 编:221400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
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
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
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 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